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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政策解读会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

【信息时间:2019-11-12】 【我要打印】 【关闭】

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政策解读会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常住建〔2019203号文)和《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相关管理要求的通知》(常住建〔2019231号)精神,118日下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召开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政策解读会。市住建局副局长贡浩平,市政务办副主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施晓东,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相关领导及35家优秀建筑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刘阳主持。   

会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计财处杨峰对常住建〔2019231号文进行了解读。该文件对我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作出新规定:一是增加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在原来现金缴纳的基础上,拓展银行保函和专业担保公司投标保函缴纳方式,让企业能通过多种途径缴纳投标保证金,进一步提高企业投标便捷性;二是根据相关要求,取消了年度保证金方式,大大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投标成本,更好地助力我市营商环境优化。随后,市住建局招标处处长刘又佳对常住建〔2019230号文进行了解读。该文件根据省政府129号令、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常政办发〔2018103号、国令第712号等文件,结合常州实际情况,对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作出详细规定。其中,为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扫黑除恶文件精神,我市将严厉打击围标串标以及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法制化市场环境。

政策解读环节结束后,与会建筑企业家代表先后发言。大家纷纷表示作为市场参与主体,将认真贯彻好相关文件,积极支持和响应我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方面作出的政策规定,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好交易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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